纪律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党内存在的纪纲废弛、纪律涣散等突出问题,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以严明纪律强化约束,为全体党员划出不可触碰的“红线”,守护纪律生命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被唤醒,过去普遍存在的“不知纪律为何物”“纪律被束之高阁”等情形得以改变。纪律,在各级党组织中成为管党治党的“约束绳”,在党员干部中成为刻印在心的“紧箍咒”。
如此迅疾而深刻的变化,源于党中央抓住纪律建设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以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从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到十九大党章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调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再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从2015年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到2018年再次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时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纪律建设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纪律标尺的刻度越来越精密,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以严明纪律强化约束,必然要求全体党员“心中有戒”。纪律“带电”的一个重要经验就在于一把尺子量到底,用党规党纪衡量全体党员的行为,不搞“看人下菜碟”,不搞“柿子拣软的捏”,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维护纪律严肃性。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坚决查处,向全党全社会宣示“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许多党员干部从不适应到适应,由不相信到相信,由被动到主动,校准了思想之标,调整了行为之舵,绷紧了纪律之弦。
习近平总书记说:“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实则凝结着对腐败发生机理和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洞察。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把纪律挺起来、执行到位提供了具体抓手。据“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数据显示,从2015年至2018年8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累计处理党员干部352.2万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处理人数呈现“倒金字塔”结构分布。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在党员干部走向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深渊前设置一道道防线,有力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管住了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的广阔地带。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要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的“最高确认”。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为党的其他各项建设提供规范和保障。新时期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要不断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