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邮政工会 | 时间:2019-03-22 |
为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工发〔2018〕3号)文件精神,经市邮政工会委员会讨论研究,报分公司党委同意,2018年9月,池州市邮政工会制定并印发了《工会会员集体福利支出制度》。
该制度在企业原有会员集体福利政策基础上,参照《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其中,生日慰问、生病住院慰问两项保持原有标准及慰问方式不变;提高了会员及直系亲属去世慰问、退休离岗慰问标准;新增设了新婚慰问、法定节日慰问两个项目。此外,制度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罹患重大疾病且单次住院费用在1万元及以上的职工,可在当年度内提交重大疾病救助申请以及医院正规发票等单据,经市邮政工会委员会研究审议研究,可另核发1000元慰问金。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把有限的经费和资源真正用于为职工谋福利、办实事的刀刃上,是池州市邮政工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
截至2019年3月底,《工会会员集体福利支出制度》运作已半年有余,得到了干部职工的广泛认可与好评,也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其中,全市共为667名员工赠送生日慰问蛋糕卡,慰问金额累计约13.34万元;慰问新婚职工 2人,共发放慰问金1200元;慰问生病住院员工累计33人次,慰问金共计1.17万余元;1 名职工申请了重大疾病救助慰问金,金额共计1000 元;针对会员及直系亲属去世进行慰问,累计发放慰问金4600元;开展退休离岗慰问,共为 7名离退休职工发放慰问品2900元。 后续,池州市邮政工会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集体福利支出制度,持续推进关爱行动,进一步满足广大会员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