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抓落实,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就会立即想到向下级压任务。在他们的观念中,所谓抓落实,就是“抓下级,让下级去落实”。于是乎,当上级安排了某一项工作后,他们所做的工作就成了召开会议、发文件、分指标,把任务和责任分解、部署到下一级。在他们看来,这样就算尽职尽责了。
这种做法对不对呢?应该说,对,但不全对。抓落实,最终要抓到基层,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上。一级抓一级,让各级都负起责任,才能使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掷地有声、落地见效。但是,那种遇有任务仅习惯于当“二传手”、用发文件安排任务、用开会议强调工作,甚至动辄就以追责问责等手段推卸责任,而本级只充当“中转站”“督责者”的做法,也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
上级安排下来一项工作,如果不认真领会上级精神意图,不精心研究本级应该采取的措施,不履行自己应该担负的责任,只把上级的要求原封不动地转达给下级要求落实,就很容易导致政策执行中的“上下一般粗”问题。比如,上级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廉洁自律的要求,或者安排的各类专项整治活动,都要求下面抓好落实,但如果本级在抓落实的过程中只局限于当“中转站”,就会使本级领导干部成为“局外人”,也会导致原本需要本级整改的事项落空、走样;如果其下级依此效仿,再下压一级,以此类推,最后的落实者就只有乡、村等最基层单位的干部。如此一来,任务落实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键在于落实》一文中指出:“抓落实的工作必须抓得很具体很细致很扎实,这也是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的必然要求。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许多问题客观地存在着,之所以看不到、想不到、抓不到,解决不了,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失之于‘粗’,失之于‘虚’,工作抓得不具体不细致不扎实。”那种只注重于向下级压任务、本级不出手的做法,正是工作不具体、不细致、不扎实的一种突出表现。
因此,在抓落实的过程中,各级必须首先解决好“抓本级”的问题。对于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任务,首先要履行好本级领导班子自身的职责,分析自身实际,制定落实措施,该调配的资源调配到位,该协调的部门协调顺畅,该为下级解决的问题解决彻底,该执行的纪律规定率先垂范、作好表率。这样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就能有效避免政策执行中的“递减效应”,真正增强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效果。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