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车俊介绍,去年以来,全省共“下岗”1082名省、市、县管干部,其中省管干部35名。为何“下岗”?答案就两个字:平庸。
实行“强制退出”机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固本培元之策。有人曾这样为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画像”:思想麻痹、不思进取,不想担当作为;心存顾虑、畏首畏尾,不敢担当作为;能力欠缺、办法不足,不会担当作为。这类干部,有的不拿不卡不要,却存在严重等靠思想;有的临事前怕狼后怕虎,怕失误、怕风险、怕担责,以致坐失良机、贻误战机;有的对党和国家政策不熟悉、不掌握,思想僵化,遇到问题或困难束手无策,等等。这些装样子、混日子的干部,实乃影响工作实效的“木桶短板”。
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原则。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区、单位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好、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主要是对那些平庸无为、身居其位而不谋其政的干部缺乏管理、调整不力。长此以往,必将影响干部队伍的建设,影响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必须因病施治、多管齐下,一方面,通过建章立制,解决制度规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强化制度执行,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制度规范,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强调“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要求“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这些制度规定的出台,无疑为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解决干部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等难题开出了“良方”。
制度制定了,关键在落实。浙江省“下岗”1082名省、市、县管干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了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用人导向。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忧患感,努力强化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善于作为的过硬本领,主动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要求,争做搏击风浪的“弄潮儿”、砥砺奋进的“追梦人”。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