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家风建设的新闻报道不少。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第八百二十一条增加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单列一条指出“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无论是家风入法,还是纲要中对道德的提倡,均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树立良好家风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的并治协调,将对家风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推动作用。
在入法之前,家风已经写入党规党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八条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去年,家风建设首次写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既在道德层面正面倡导、作出规定,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划出纪律底线。针对家风建设,德纪法齐发力,正是新时代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生动缩影。道德、纪律、法律各尽其能相得益彰,共同推动优良家风润泽千万家。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风连着社风、民风。近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家风建设深入人心,成效明显。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涵养良好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挖掘传统家规家训,开展道德宣讲,评选“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倡导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勤廉笃实的良好家风。家庭文明之花在神州大地竞相绽放,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化风成俗并非一日之功,优良家风需要积蓄涵养。在这方面,党员领导干部需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优良家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从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20份中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通报来看,其中不少都涉及家风不正、家风败坏的问题。比如,秦光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李庆奎“长期对家属失管失教”,等等。这反映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下,仍旧习难改、我行我素,家风建设的意识不强,对家人亲属管教约束不够,滥用公权力为家人谋私的心态仍然存在。家风建设绝非小事,不可忽视。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家风入德入纪入法,是导向,是鞭策,也是约束。一方面,要总结党员干部家风建设中存在的典型问题,从违纪违法案件中倒查问题根源,对症施策,综合运用权力监督、信息公开、警示教育等手段,保持纪律、法律的刚性约束,构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继续加强正面引导,注重氛围营造,从中华优秀家风家教家训中汲取营养,把文化滋养和道德倡导贯穿家风建设全过程,润物细无声,推动广大民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养成建设、传承好家风的自觉,人人参与、家家共建,培育文明新风尚。如此,既靠道德提倡、教育引导,也靠纪法约束、刚性要求,相辅相成,同向而行,形成强大合力,助推家风建设取得实效。(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