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作者:杨桂琴来源:中国邮政网发布时间:2020-01-13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建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企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和推动发展成为必然。

  树立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一个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治思维。因此,邮政领导干部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将宪法学习作为企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管理培训的必修课,同时,学习同自己负责的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各级党组织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学习要常态化,要学深学透,带着问题学,在学习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只有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和价值,才能做到依法决策、依规治企。

  树立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习近平总书记说:“领导干部要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因此,邮政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好“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每作一项决策,都要思考决策有没有法律依据、应该遵守什么样的法定程序、法律责任是什么,做到依法用权、以法制权,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避免一把手独断专行、盲目决策;将守法贯穿于工作和改革全过程,严格树立“程序严谨、内容合法”的法治理念,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牢固树立合规管理理念,坚持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部门、各级子企业和分支机构、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妥善处理好合规经营与业务发展和企业效益的关系,做到不合规的事情坚决不做,不合规的效益坚决不要。

  树立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带头用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领导干部要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日常思维、经验思维不能代替逻辑分析、规则思维,法治思维要求领导干部把合法性作为处理问题的前提,把法治思维融入企业决策、运营各个环节,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把握好为官做事的尺度。因此,邮政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把法律、政策作为处理问题的基本依据,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领导干部需谨记,只有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