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形成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线上线下融合、涉农商品和服务消费双升级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县。
关于支持方式,《通知》明确,鼓励各地优先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结合先建后补、购买服务、直接补助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关于支持重点,《通知》指出,中央财政资金实行“鼓励发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重点支持四大方向: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在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方面,《通知》指出,要大力发展共同配送,整合邮政、供销、商贸、快递、交通等物流资源,在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基础上搭载电商快递,逐步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鼓励有条件地区合理规划,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
在支持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方面,《通知》指出,要支持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升级,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培育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形成配套生产标准化体系。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内容,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便民服务功能。突出服务,硬件建设应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闲置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