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系统24个单位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记者 潘建伟

  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月28日,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武汉市等34个城市(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等1159个村镇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兴化社区等2242个单位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其中,在邮政系统中也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共有24个单位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它们是:辽宁省邮政公司朝阳市分公司,吉林省邮政公司(本部),吉林省邮政公司通化市分公司、松原市分公司,江苏省邮政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无锡分公司,浙江省邮政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合肥邮区中心局,安徽省邮政公司芜湖市分公司,福建省邮政公司泉州市分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江西省邮政公司吉安市分公司,湖北省邮政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广东省邮政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茂名市分公司,陕西省邮政公司汉中市分公司,青海省邮政公司(本部),青海省邮政公司玉树市分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公司(本部),乌鲁木齐邮区中心局,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邮储银行江苏省分行(本部),邮储银行河北省衡水市支行。

  中央文明委希望受表彰的城市(区)、村镇、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好排头兵,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中国邮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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