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王俭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书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
吴建华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谢册同志任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张俊卿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寄递事业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庞博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袁旭东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彭圣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郑双印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寄递事业部党委委员。
免去刘支宇同志的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中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必昌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书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毕晓哉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李黎明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免去牟崇俊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胡树军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裴立娟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寄递事业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吴登寿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免去刘建峰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