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宝勒德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
张永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党委委员;
崔磊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党委委员;
马小群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
免去崔磊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王立斌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熊荣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寄递事业部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唐成文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郜瑛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布林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宝勒德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党委委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寄递事业部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陈清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