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赵爱国同志任中国集邮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免去岳福忠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祝张尧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党委委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寄递事业部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高长海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寄递事业部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马占红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党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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