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庚申年》邮票图案等的声明

2021-12-20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我司”)就近期网络及媒体上出现的,使用我司于1980年发行的《庚申年》邮票图案和1962年发行的《梅兰芳舞台艺术》邮票小型张图案,制作成《80庚申猴大版纪念张》《梅兰芳小型纪念张》等产品进行宣传、销售等事宜,作出如下郑重声明:

  一、我司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庚申年》和《梅兰芳舞台艺术》邮票小型张图案开发、制作、销售上述纪念张产品。该产品未经我司批准,其制作、宣传、销售等活动亦与我司无任何关系,出现任何纠纷以及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与我司无关。

  二、所谓“庚申猴票发行40周年纪念”“北京邮票厂荣誉出品”“至今首见的官方纪念张”“属中国集邮总公司特许定制品”“原版再现”“与80猴票同图案同雕刻同印刷”“全网限量”“稀缺发行”等宣传用语涉嫌虚假、误导宣传。

  我司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我司再次严正声明:未经我司授权,以我司或与我司合作等名义擅自使用“北京邮票厂荣誉出品”“中国集邮总公司特许定制品” “中国集邮”“中国邮政”等我司商标、标识、专属称谓等进行宣传或印刷、销售等活动均属侵权违法行为,侵权人应立即停止违法活动。我司将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维护我司合法权益。

  广大消费者购买邮票邮品可通过中国邮政集邮网厅(https://jiyou.11185.cn)、中国邮政手机客户端、中国邮政微邮局集邮微信商城和中国邮政商城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以及全国各地邮政网点选购。其他渠道购买有关集邮产品,购买前请核实中国邮政或中国集邮发放的产品防伪标签。

  特此声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