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史永芳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免去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罗燕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免去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郑双印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免去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党委委员职务;
董计明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组织部副部长(列葛晓丽之前);
王旭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副主任(列柴力强之前),免去其中国邮政文史中心党委副书记职务;
刘斌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工会常务副主席;
魏国平同志任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林泽坚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党委委员,免去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伏平同志任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
免去董建明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邹江平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曾俊健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党委委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寄递事业部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曹劲松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组织部副部长(交流任职)、中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党校副校长(交流任职)职务;
免去张琳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马建军同志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郑奎新同志的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