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胡树军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党委书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
闫峻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书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免去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杨效良同志任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张玉恒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免去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詹蕾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丁永红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免去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张克巅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佘希珊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唐俊芳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李海涛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专员职务;
刘力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彭宇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
李小兵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侯瑛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去刘斌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党委书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邓学军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书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邱淮元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党委常委,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寄递事业部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孙英剑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荣建国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刘建峰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王树志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董计明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兰利厚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陈钊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张晓红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张晓春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