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邮政分公司、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城市配送、邮政快递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升邮政快递物流配送服务,防止因车辆管理不到位形成上下管理“一般粗”,造成“延”而不“伸”的现象发生,积极破解快递物流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让快递物流配送更好更快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通知》提出,各盟(市)邮政物流配送车辆,在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异化管理措施上,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不限行;优化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和邮政快递配送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运车辆管理,鼓励配送货车采用标准化车型;严禁采取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一刀切”式措施,全力支持冷链物流业发展,各地交通和公安部门放宽对冷藏运输车辆的限制,废除因冷链车辆装置不符合运输规定、不能正常上路的管理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将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证(码)核定线路等信息及时推送给互联网地图企业,精准帮助和引导快递物流配送货车“快捷、方便、通畅”出行。同时,依托物流园区(综合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邮件管理部门)、末端配送网点为核心的城市配送网络,推动形成有机衔接、层次分明的分级配送体系,从源头上解决“工业品下乡、农副产品进城”过程中快递物流配送服务遇到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