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王彦超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党委书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
秦勤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侯瑛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俊卿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彭鑫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党委常委;
张峰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
李明涛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
周艳东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党委委员;
张峰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党委委员;
许悦林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党委委员;
李晓健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
万松博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
陈泓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
许峰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党委委员;
袁建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党委委员;
程伟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党委委员;
阚敬斌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党委委员;
刘力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
许宁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党委委员。
免去强斌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党委书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张筱辉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石明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张玉恒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胡绍波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党委委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寄递事业部党委副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