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6年租赁成品现金柜台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6年租赁成品现金柜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2026年租赁成品现金柜台项目
2.2 项目编号:YNGH[2026]-0336
2.3服务内容:租赁室内及室外使用的两种现金柜台,本项目按投标人数量确定2家中标供应商和1家备选供应商,若中标供应商出现无法履约情况,备选供应商可承接对应采购内容。入围供应商具体份额分配见下表。
序号 | 入围供应商 | 采购内容 | 拟采购数(台) |
1 | 第1供应商 | 昆明、楚雄、大理、玉溪、丽江、德宏州市分公司所需租赁成品现金柜台 | 17(室内12、室外5) |
2 | 第2供应商 | 版纳、普洱、红河、文山、曲靖州市分公司所需租赁成品现金柜台 | 11(室内7、室外4) |
3 | 第3供应商 | 备选供应商。(前2家供应商若出现不能履约情况,则可由第3供应商承接对应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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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配规则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4服务地点:对应实际分配州市金融网点;
2.5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为1年,具体根据金融网点实际情况进行租赁服务期限。
2.6采购预算:总预算为98万元,据实结算,具体需求数量和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甲方不承诺最终采购数量。
2.7 招标限价(以下为含税价):
(1)室内使用的2个窗口现金柜台
①如实际使用期限不足90天,则按照400元/天/套标准限价,按实际天数计费结算。
②租赁使用期90-120天,每套(2个现金窗口)现金柜台招标限价总价为35000元。
③实际使用超出120天的部分,按超出实际天数计费,每天每套现金柜台限价为100元,即最终结算价为上述②所报总价+超出120天实际天数的租赁费。
(2)室外使用的2个窗口现金柜台
①如实际使用期限不足90天,则按照500元/天/套标准限价,按实际天数计费结算。
②租赁使用期90-120天,每套(2个现金窗口)现金柜台招标限价总价为在40000元。
③实际使用超出120天的部分,按超出实际天数计费,每天每套现金柜台限价为150元,即最终结算价为上述②所报总价+超出120天实际天数的租赁费。
注:(1)投标人出租的现金柜台需满足招标人批量租赁的实际需求,具备足额现货储备与统一交付能力,确保招标人所需现金柜台能够一次性全部供应到位。(2)租赁费均包含产品、税金、服务、售后、运输、安装、拆卸等涉及的各项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本次租赁成品现金柜台项目允许代理商参加。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成品现金柜台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至2024年或2024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盖章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招标人采购项目投标/应答资格,或被招标人评定为E级,或纳入招标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灰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近5年(2021年05月0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投标人近5年(2021年05月01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投标人近5年(2021年05月0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应答行为。
(如无上述(1)-(8)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其中第(5)条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承诺】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云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被移除的除外),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3.7投标人近三年内存在已中标/成交后未按约定完成项目履约的,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以招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书面承诺】。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1 获取时间:自2026年05月19日 至 2026年05月26日17:00分(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访问地址:https://cg.11185.cn)在线购买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投标管家报名投标中的招标公告,选择项目点击进入报名→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支付标书费(电汇至指定账户),点击标书购买→上传汇款底单→待确认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后续电子投标事宜,如未办理,请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点击首页【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CA)。CA客服电话:400 7888 550(周一至周五9:00-17:00)。
标书款指定账户(须公对公转款,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编号后四位):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白龙寺支行
开户名: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账户:24019001040006899
请务必按要求通过电子平台上传营业执照、授权书、转款凭证。
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6.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运营服务电话:4007091099(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CA办理客服电话:4007888550(周一至周五9:00-17:00)。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审核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地 址:昆明市吴井路139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
联 系 人:李昂、张静楠、张正举、武江艳
联系电话:18287137250、18487318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