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胡尔纲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党组书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
李小兵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张玉恒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冯鸿雁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专员(二级副);
耿奎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专员(二级副);
李海涛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专员(二级副)。
免去周新峰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党组书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寄递事业部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宁俊伟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免去石明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