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龚永恒同志任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胡宏同志任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石明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姜峰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免去高怀孝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研究院(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王玉杰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免去吴建华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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