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组决定:
孙德新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免去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刘力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
党育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魏东同志任中国集邮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秦勤同志任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牛新庄同志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王飞同志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庆魁同志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去赵永祥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级正巡视专员(实职)职务;
免去赵凤强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康稚平同志的中国集邮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张学文同志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曲家文同志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胡宏同志的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李小兵同志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