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决定:
聘任刘俊峰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列王艳之前),聘期三年,免去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寄递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聘任王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列许亮之前),聘期三年,免去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聘任荣建国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
聘任陈喆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免去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聘任王旭光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免去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聘任胡宏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聘期三年;
聘任吴咏梅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建设部副总经理,聘期三年,免去其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有限公司副院长职务。